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编辑:陈海峰】 新闻结尾
喟然叹息是什么动物生肖;词语释义解释落实《2024汇总》 央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相关文章
知百家情,暖百姓心(暖闻热评)的相关文章
南部战区组织舰艇编队位南海有关海域进行战备巡航
胡歌斩获第29届釜山国际电影节亚洲内容大奖视帝
第三届广州花都时尚节开幕
第二届北京邮政文化市集举办 搭建读者与报刊社互动平台
中方回应欧洲议会涉疆决议:充分暴露欧方虚伪双标
人民领袖|这瓶罐头 习近平送给了一位老婆婆